主題班會學習、讨論内容目錄
第一部分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風建設八條規定》
學風建設八條規定
1.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提前十分鐘到教室準備上課。
2.課堂禁止使用手機,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3.周一至周四晚上,不開展與學習無關的活動。
4.學生宿舍是重要的學習場所,自習時間不準玩遊戲,看視頻,嚴守作息時間,不晚歸,不外宿。
5.講誠信,不作弊,嚴守考試紀律。
6.勤思考、勤動手,積極參加學術講座和學科競賽。
7.多讀書、讀好書,認真參加讀書活動。
8.講文明、守規矩,自覺接受學風檢查和督查。
備注:晚自習時間 19:00-21:30(冬季)
19:30-22:00(夏季)
學生工作部(處)、團 委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
第二部分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處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嚴肅考風、考紀,杜絕違紀作弊行為,促進學風、校風建設,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适用于在校所有全日制學生和成教生在讀期間參加的所有考試(包括教學計劃中各科的結業考試、英語和計算機等級考試、在校外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等)。
第三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考試違紀行為: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号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号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内,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将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行為的。
第四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考試作弊行為:
1、攜帶與考試内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内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題或者與考試内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頂替他人代考者;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作弊作為。
第五條 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者,可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1、通過僞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2、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4、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5、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 對考試違紀者,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終止考試,情節較重者該科考試成績以零分計;将試卷、答題紙(卡)帶出考場者,該科考試成績以零分計,取消補考資格,并給予嚴重警告或以上處分。
第七條 對考試作弊者,分别給予下列處分:
1、請人代考者、代别人考試者一律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第一次作弊者(不含代考),給予留校察看一年的紀律處分,該科成績以零分計,取消補考資格;
3、第二次作弊者(不含代考),給予開除學籍的紀律處分;
第八條 作弊行為發生後,作弊者應立即寫出書面檢查,并在2小時内交教務處考試辦,無書面檢查或認識态度不好者,加重處分。
第九條 本條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凡與本條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條例為準。本條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部分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管理規定》節選
第十四條 學校對教學計劃規定的課堂講授、考試、實驗、實習、社會調查、生産勞動、軍事訓練、時事政治學習等,對學生進行考勤;學生因故不能參加的,事先必須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曠課論處。
學生曠課時間,一般課程按課表規定的上課學時計算;無故不參加生産勞動、軍事訓練、社會調查等,按每天5學時計算。
對一學期内曠課累計達到或超過10學時的,分别給予下列處分:
(1)曠課10~19學時,給予警告處分;
(2)曠課20~29學時,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曠課30~39學時,給予記過處分;
(4)曠課40~49學時,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曠課50學時以上(含50學時),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五條 學生請病假(應有學校指定醫院證明)、請事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簽署意見,并報輔導員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先由班主任簽署意見,輔導員審核,再報各二級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批準;一周以上兩周以内的,先履行相應請假手續,再報學生工作處批準;兩周以上的,履行相應請假手續後,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請假期滿,學生須及時銷假;需要續假時,其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
學生請病假、請事假的申請書、醫院證明書及有關負責人的審批意見應存二級院、系備查。學生一學期内請病假、請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時,應報教務處備案,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理。
自行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學生在校期間(假期除外)無論何種原因出境,均應如期返校并向所在二級院、系報到,逾期兩周以上(含兩周)未返校并報到者,視為放棄學籍,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十九條 學生曠課、緩考、曠考和考試作弊的處理辦法:
(一)在全程考勤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累計超過該門課程學期總學時數的三分之一時,除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外,不得參加該課程考試,該課程成績以“0”分記。
(二)學生因病或其他個人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課程考試時,應在考試前書面向二級院、系申請,教務處批準,方可緩考。因病請假須有學校指定醫院證明,學生在課程開考後,交送的病假證明無效。
緩考者需向相關二級院、系教務辦申請,由教務處安排該課程的考試。
申請未準或擅自不參加考試皆以曠考論處。
(三)凡曠考的學生,該次課程考試成績以“0”分記,不準參加正常補考,須履行相應手續後,方可參加該課程重修。
(四)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嚴禁考試違紀作弊(考試違紀作弊及具體處理辦法見《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
第四部分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公寓管理規定》節選
第三章 學生公寓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學生公寓門衛24小時值班,學生必須憑校園卡出入公寓。
第十二條 公寓門禁系統将記錄學生的出入情況,晚歸情況定期予以通報。晚上熄燈後進出的學生,必須向門衛出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出入學生公寓。
第十三條 學生不準進入異性同學寝室,若有特殊情況需進入寝室時,須在門衛室憑有效證件登記,同意後方可進入,并按時離開;外單位人員或學生親屬、同學等來校看望學生需進入學生公寓時,門衛須查看有效證件,并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并按時離開。
第十四條 住宿學生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不得将本寝室的鑰匙和校園卡外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丢失自負,學校不承擔财産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 公寓門衛室備有本樓學生寝室鑰匙,住宿學生需借用本寝室鑰匙,須憑有效證件到門衛室辦理,不得将鑰匙借給他人。嚴禁私自調換、另加門鎖。
第十六條 學生公寓内外區域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廢紙、塑料、橡膠等廢物。違者給予批評教育,作書面檢查,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者,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嚴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
第十八條 防火栓、滅火器是學生公寓的重要防火設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破壞或有其他惡意行為。違者按《消防法》和學校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發現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發現治安、刑事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并協助做好調查工作。
第二十條 增強消防意識。公寓内嚴禁以下行為,違者将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并追究其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1.嚴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毀壞公寓樓内各種指示燈、樓道内的應急燈、廣播、網絡等設施;
2.嚴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使用煤油燈、酒精燈、蠟燭等各類有明火的器具);
3.嚴禁使用違禁電器(如電熱杯、電飯煲、電爐、熱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的電器),一經發現,不管使用與否予以收走,收走的物品由管理服務中心統一處理;
4.嚴禁在寝室内或寝室之間私拉電線、網線或私接電路;
5.嚴禁在寝室内燒煮飯菜、亂扔煙蒂等;
6.嚴禁其他可能給同學安全帶來危害或隐患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學生的自行車應按指定的地點進行存放,并擺放整齊。嚴禁在學生公寓的大門口、樓道、寝室内以及公寓周圍的道路、消防通道上存放。
第二十二條 學生寝室實行傳染病報告制度。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類傳染病患者以及疑似患者,應主動報告宿管員、管理服務中心或學校醫務室。
第二十三條 遇有搶、盜、騙等社會治安或犯罪情況,及時撥打學校保衛處、管理服務中心和公安機關等電話報警。
第四章 學生公寓紀律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寝。學生公寓作息時間采用冬夏季制,夏季早上5:50開燈,晚上23:30熄燈;冬季早上6:00開燈,晚上23:00熄燈(節假日、周末推遲半小時)。
第二十五條 嚴禁在公寓内留宿他人(包括同性和異性)。未經學生輔導員允許,不準學生夜不歸宿。
第二十六條 嚴禁在寝室及樓區内向窗外、門外、樓下潑水,不得亂丢垃圾和高空抛物。
第二十七條 公寓樓内須保持文明、安靜、祥和的氛圍。禁止在公寓樓公共場所或寝室内大聲喧嘩、起哄鬧事、打架鬥毆;不得在樓内打球、溜冰、高聲播放音響;不準在公寓樓走廊内進行打牌、下棋等影響他人生活和學習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 禁止在寝室内吸煙、飲酒、賭博和搞其他不文明、不健康的活動;禁止在寝室内亂堆、亂放雜物;禁止在寝室床鋪挂蚊帳處挂圍簾;嚴禁在走廊和寝室内私自拉繩晾曬衣物。
第二十九條 禁止在學生寝室及樓道等周圍牆壁上刻畫、塗寫或張貼大小字報、啟事、不健康标語、漫畫、傳單、廣告及海報等。
第三十條 禁止在寝室内飼養狗、貓、鳥等一切寵物。
第三十一條 學生患有傳染疾病,要遵照醫生診斷,在指定寝室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三十二條 禁止在寝室内擅自裝修,或在牆壁上鑿鐵釘等硬物。
第三十三條 未經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批準,任何學生及單位團體不得在寝室内從事租賃、修理、銷售等經營性和收費性活動。嚴禁組織旅遊及校外勤工儉學等中介代理活動和傳銷活動。不準寄放親朋販賣的各種貨物。學生有責任制止小商小販或傳銷人員在寝室内兜售物品,發現形迹可疑者,應及時報門衛室、管理服務中心或保衛處等有關部門。
第三十四條 住宿學生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管理,對不服從管理甚至辱罵毆打管理人員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學生公寓衛生管理
第三十五條 住宿學生須按要求和規定整理好個人内務,寝室長安排值日生搞好衛生。值日生要将室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将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并保持室内整潔、幹淨、空氣清新。
第三十六條 寝室内和公寓樓道不準随地吐痰,不得亂扔或堆放廢棄物,不準亂倒污水、剩飯菜,不準在牆上塗寫,不準亂挂衣物。
第三十七條 保持衛生間清潔幹淨,廢品放進紙簍内;保持洗漱池内的清潔衛生,發現有堵漏現象要及時清理或報修。
第三十八條 尊重保潔員的勞動,保持樓道衛生,垃圾倒入指定位置。
第五部分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節選
第十三條 對打架、鬥毆、尋釁鬧事,私藏及提供兇器者,作如下處理:
1.策劃者:策劃他人打架、鬥毆、尋釁鬧事者,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打架者:動手打人者,給予記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打架事件已終止,事後又報複打人,造成後果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侮辱他人人格,挑起事端者,與動手打人者同等處分;打架事件已終止,事後又報複打人,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3.參與者:以“勸架”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擴大,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4.故意為他人打架提供兇器者,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較嚴重後果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5.持器械打人,造成他人傷害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6.侮辱、毆打教師和執行公務的學生幹部、宿舍管理員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7.雇請他人打人,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8.私藏、攜帶公安部門管制的刀具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9.有前述各款中兩款或兩款以上所列錯誤者按相應的處分中重的一種再加一級或兩級(最高為開除學籍)給予處分;
10.犯有本條所列錯誤并受到公安、司法部門處罰者,按本條中相關款項所列處分的最高一級給予處分;
11.由打人或打群架所造成的财務損失及醫療費用,一律由責任者承擔,若責任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裁定各人的賠償份額。
第十六條 故意損壞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根據損壞财物的價值給予下列處分:
1.損壞價值不足100元者,給予警告處分;
2.損壞價值在100~500元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損壞價值在500~1000元者,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4.損壞價值在1000元以上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5.故意損毀校園廣播、電視、電話、網絡等通訊線路或設備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6.故意違反實驗、實習操作規程,給國家、學校财産造成較大損失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七條 學生不得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礙社會公德的勤工助學活動。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情節特别嚴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二十條 擾亂公共秩序或校園環境管理者,分别處理如下:
1.在公共場所起哄吵鬧、燃放鞭炮、故意摔砸敲打各種物品、設施等擾亂校園正常秩序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造成重大損害或惡劣影響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煽動、組織聚衆鬧事,破壞學校正常生活、教育教學秩序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具有尋釁滋事、侮辱诽謗等情節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3.無理取鬧,拒絕、妨礙有關人員執行公務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組織未曾登記注冊或沒有批準的團體開展活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組織活動給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5.組織或參與未經審批的集會、靜坐、遊行、集體簽名等,且不聽勸阻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6.非法出版散發未登記、審批的宣傳品、印刷品的責任人,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7.亂塗、亂寫、亂畫、亂張貼、亂挂放或故意破壞學校環境衛生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二十一條 在學生宿舍區和教學區違章使用(包括電爐、取暖器、電飯煲、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等)電熱設備或在宿舍及教學樓内亂拉電線、安裝插座、燈頭,除賠償有關損失或恢複原狀外,視情節分别給予下列處分:
未造成後果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後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後果嚴重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二十二條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等造成後果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二十三條 從事或參與有損學校聲譽和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活動者,視情節分别給予相應處分:
1.閱讀、觀看、複制、傳播、出租、制作淫穢書刊、淫穢錄像、淫穢網站或其他淫穢物品者,視情節分别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宿舍留宿者,給予記過處分;
3.參與或介紹色情服務活動,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從事賣淫、嫖娼等活動以及介紹賣淫、嫖娼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二十五條 違反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管理的有關規定,擾亂宿舍管理秩序者,視其情節,給予下列處分:
1.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視其情節,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擾亂宿舍管理秩序,給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3.未經請假徹夜不歸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已由學校安排在學生宿舍住宿,卻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給予記過處分;對屢教不改,拒絕搬回學校安排的學生宿舍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第二十九條 侵犯學校、他人正當權益或參與非法經商者,除沒收非法所得、賠償有關損失外,分别處理如下:
1.違反學校有關規定,擅自舉辦募捐、接受贊助、收取活動經費或團體會費的負責人、責任人,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2.私自轉讓、使用學校科技成果或自己職務技術成果者,經有關單位估價後,按偷竊公共财物論處;剽竊他人科技成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故意洩露國家機密、洩露學校科技成果或自己職務科技成果及其有關指标、資料等技術機密,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3.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園内從事以個人營利為目的的經商活動,又不聽勸阻者,除沒收其經營的物品和所得款項外,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 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違紀者,視情節分别給予以下處分:
1.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學校或他人計算機、電話或其他設備,給學校或他人造成較大損失者,賠償經濟損失,并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未經允許擅自篡改、删除或破壞他人計算機文件,根據其造成損失的程度,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制造、傳播計算機病毒,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造成損害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4.違反國家和學校關于網絡使用的有關規定,登錄非法網站,通過QQ、微博、博客等網絡媒體傳播虛假有害信息,損害學校聲譽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5.利用計算機網絡參與金融詐騙,騙取他人及國家集體财産,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六部分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安全須知》
1.注意宿舍用電用火安全。使用正規合格電器和電線,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私拉亂接電線,離開宿舍時關閉電源;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在宿舍内(尤其是床上)抽煙,不在宿舍内生火做飯。
2.注意财産安全。保管好個人财物(貴重物品放置于保險櫃),離開宿舍時鎖(關)好門窗;鑰匙拔出,不留在門上;警惕可疑人員;出行在外時将身份證、錢、卡、物放在安全的地方,不當衆顯露;網絡交易時提高警惕,财物信息不洩露;發生财物丢失事件時撥打朝陽派出所電話6803110或保衛處電話6353133報案,并聯系輔導員或班主任。
3.注意飲食安全。勤洗手,飲用符合衛生标準的飲用水或燒開的自來水;飲食規律;不在未達衛生标準的餐飲店進食;購買合格食品;不食用過期、變質、有異味的食品;發現飲食飲水異常立即停止食用,并告知輔導員或班主任,身體不适及時就醫。
4.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外出乘坐正規交通工具,不乘坐摩托車及其它無營運手續車輛,不乘坐超載車輛;晚上不騎自行車在公路上行駛,不在公路上進行輪滑運動;車輛靠近時注意避讓,發生傷害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并報告學校(各學院學工負責人、輔導員或班主任);持有執照駕駛機動車輛并注意避讓行人及其它車輛,不超速行駛;外出集體活動履行正規的審批手續并請教師帶隊。
5.注意人身安全。在人群密集地點活動時注意防範;不去不正規的娛樂場所;不沾染毒品;對陌生人和網絡人士提高警惕,警防受騙;不參加傳銷和非法宗教組織;沒有辦理手續不外宿,按時回校、回宿舍,不翻越護欄和圍牆;女生外出時盡可能結伴而行;深夜不單獨外出;繞行學校施工工地,避讓施工車輛;不在沒有救護人員安排的場所遊泳;同學之間團結友愛,不酗酒,不與他人打架;受到侵擾時注意自衛,并及時撥打110報警。
6.注意身心健康。生活有規律;學習和進行體育鍛煉時不過度、注意防護;因學習、情感、人際關系和就業等問題出現焦慮、緊張、抑郁等不良反應,甚至導緻失眠、厭食等狀況時,及時聯系學院心理輔導員或學校心理咨詢中心尋求幫助,通過專業途徑解決問題;身體有疾病時告知家長、學校并及時就醫。
附:
報警和危難求助電話:110 急救電話:120
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朝陽派出所:6803110 保衛處:6353133
衛生所:6356260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6353288
心理咨詢中心:6356652
學生工作部(處):6353018
第七部分 學生網絡信貸安全
大學生網絡貸款安全教育知識
一、了解大學生貸款:
1.什麼是校園網絡貸款
校園網絡貸款算是民間借貸的校園網絡版,網站或者APP作為一個中介平台為資金提供方和需求方提供信息匹配,并對其身份及交易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校園網絡貸款多為P2P(Pear to Pear)模式,就是由某個企業搭建網絡平台,“你有錢,他要錢,我搭個台來撮合”。
2.校園網絡貸款同傳統貸款業務的對比
①貸款手續的簡易程度
校園網絡貸款與傳統的國家提供的助學貸款、創業貸款不同,相比銀行信用卡借款,網絡貸款更為便捷,門檻更低,在很多貸款平台,學生隻需要輸入身份證号、學号、學信網賬号這些證明申請人大學生身份的信息,以及父母、室友、輔導員的基本信息等資料,緊接着就會有後台工作人員通過電話來進行詢問與核對,隻要信息屬實,哪怕并非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拿到不等金額的貸款。從開始申請到貸款到賬,可能隻需要半個小時。
從2014年開始,趣分期、分期樂、愛學貸、名校貸等多家專門針對大學生的信用貸款相繼出現。調查發現,相比于信貸公司,大學生們更信賴這些網貸服務。
②貸款的利率
2015年央行給出的商業貸款一年期利率僅為4.35%,“速溶360”能為在校大學生提供高達15000元貸款,最多可分期12個月,借款月利率為1.30%;“拍來貸”最高可提供5000元貸款,可分期12個月,月利率為1.16%;《經濟》記者查找的貸款平台中,相對月利率較低的為“貸先生”,分期12個月的月利率為0.75%。而銀行系統内,以交通銀行為例,信用卡分期,24期月利率為0.72%,3期則為0.93%。有些平台在設置明面上的月利率外,還增加一定比例的服務費和押金,押金從貸款中扣除,而一旦逾期不能還款,違約金與罰息的比例也非常高。比如,名校貸每天會收取貸款金額的0.5%作為違約金,趣分期則每天要收取貸款金額的1%,還有少數貸款平台會收取貸款餘額的7%至8%作為違約金。因此,即使最初的貸款數額并不很高,如果出現不能按期償還的情況,最終本金加上利息、罰息、服務費和違約金就可能成為一大筆錢。
③網絡貸款的分類
2015年,中國人民大學信用管理研究中心調查了全國252所高校的近5萬大學生,并撰寫了《全國大學生信用認知調研報告》。調查顯示,在彌補資金短缺時,有8.77%的大學生會使用貸款獲取資金,其中網絡貸款占比約一半。經北青報記者梳理,花樣繁多的學生網貸途徑大緻有三類:一是單純的P2P貸款平台,比如名校貸、我來貸等;二是學生分期購物網站,如趣分期等;三是京東、淘寶等電商平台提供的信貸業務。
二、校園貸款平台是如何運作并一步步套牢大學生的
第一步 金融平台招聘學生幹部地推,拉同學裝機月入5000元,這些遍地開花的校園貸款又是如何推廣的呢?
“我的同學就是我的客戶。”北京某大學就讀的學生王安(化名)一直任學院學生會幹部,去年他成了互聯網金融公司借貸寶的校園代理,加入“二維碼”推銷大軍,“大緻在去年下學期,公司為提升APP‘裝機量’舉行校園地推,那段也是搞這種兼職最掙錢的時候。”王安說,該公司要求用戶下載APP後,還需填入姓名、手機、身份證号,如用戶選擇綁定銀行卡的話每單可提成40元,如不綁卡而選擇留下照片的話,每單提成30元。“這些收入是可以日結的,我身邊有同學最高一天掙了5000元。為了多掙錢,我們還去宿舍‘刷樓’,拉同學和朋友綁定,鼓動大家貸款,做成一筆借貸單子的提成,是裝機之外另算的。”
第二步 不用視頻網簽 部分網貸隻需學生證即可辦理
據媒體此前報道,河南大學生曾編造借口獲得了班上近30位同學的個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并順利從多個平台上獲得貸款。其中被負債最多的,達到了11萬元,後該學生因欠網貸而自殺。死者室友表示,網絡上和他有關的不少借款,其簽字和照片都不是本人,但最後都被成功受理。時至今日,校園網絡平台上“最快3分鐘審核,隔天放款”、“隻需提供學生證即可辦理”等博人眼球的廣告仍是鋪天蓋地。
北青報記者嘗試用另一款校園P2P平台的APP借款,在貸款資質填寫時,除了線上填寫包括個人學籍、家庭、朋友聯系電話、上傳身份證和學生證照片等信息之外,平台無需線下跟本人面對面或視頻審核便可走完放款流程。“有些公司為了拉客戶,也會主動放水。”該技術人員補充道,“去年市場急劇擴張的時候,有公司一個月的放貸量就破了二三十億。”魚龍混雜的同業競争加劇,部分平台為了拓展業務降低申請門檻要求,存在審核不嚴的情況,以至于學生個人信息被冒用。
第三步 鼓勵大學生借款超前消費,甚至推大學生分期購物節
那麼,大學生從這些平台借來的錢都會幹什麼?北青報記者下載了某校園網貸平台的APP,在申請貸款時,系統自動顯示借款用途選項:消費購物、應急周轉、培訓助學、旅行、微創業,就業準備等。在其電腦端的官網上,公開了部分最新申請貸款成功的學生貸款金額和理由:“借款6800元,24期,給女朋友買iphone6”、“30000元,36期,畢業自主創業”。
三、大學生網絡貸款的背後的陷阱
陷阱一:低息背後,實有高額服務費
有相當一部分網絡貸款公司,在貸款到帳後,要收取“指标費用”,其實就是服務費,比如貸款10000元,可能就會收取百分之十的服務費,貸款人拿到的錢其實隻有9000。
打個比方說借款年利率是百分之十,那麼到最終還款日,一共就要還11000元,這樣一來,其實就是借了9000塊錢,還了2000塊錢利息,算下來,貸款利率已經達到22%還要多,而2015年央行給出的商業貸款一年期利率僅為4.35%。當然,這樣的條款,在合同上,往往是不顯示的。
陷阱二:分期還的少,其實是高利貸
有一部分校園網貸的代理,在向同學介紹網貸的時候,一味的強調可以分期,沒什麼壓力,某高校學生就透露,有代理向他介紹網絡貸款,貸5000元,分12個月還清,每個月僅需償還551,五百多聽起來很劃算,可仔細算下來,12個月的話,該學生總共需要支付6612元,折合貸款年利率為26%,而事實上,年利率超過24%就已經屬于高利貸了!
陷阱三:扣押“擔保費”,本息還清才放款
不需要任何征信記錄就可以放款,聽起來貸款平台有點像冤大頭,可事實并非如此,他們會在合同上告訴學生,鑒于對對方信用記錄不了解,所以,需要扣押一部分借款,作為“擔保費”等還清所有本息之後,扣押的錢會一分不少的返還給你。
聽起來要求很合理,畢竟人家也是做生意的。然而,一旦出現逾期,這部分錢平台就不需要再付。可将來卻仍需要為這部分錢支付巨額逾期利息,哪怕不逾期,平台實際上也在無形中提高了貸款利息。
還是以10000塊錢為例,一年為期限,假設利息是百分之十,借款到期,本應支付11000元;然而,某平台扣押2000元的“擔保費”之後,拿到手的錢隻有8000,但是最終卻需要支付11000的利息,拿到扣押的2000之後,算下來,就是8000塊錢付了1000的利息,利率已經達到12.5%,這樣的漏洞,不仔細算,根本不可能發現。
陷阱四:逾期後果很嚴重,容易引發“連環貸”
網絡貸款平台,不需要抵押,不需要征信記錄等等,就敢放款給學生,難道不怕學生逾期不還錢?
有做網絡貸款的校園代理私下透露,其實不怕他們逾期,就怕他們不逾期,一旦逾期之後,那就是按天算利息了,利滾利,越滾越大,那網絡平台就發财了,因為留的有學生家長和老師的電話,可以先威脅他們要告訴老師,還不行那就直接打電話給家長,家長一般為了不讓小孩背上不良信用記錄,都會還的。再不濟,不還可以走司法程序麼?反正有合同,我們怕什麼?而且有一部分學生不敢讓家長知道,就“拆東補西”,很容易引發“連環貸”,就像上文提到的那位買蘋果手機的學生,本金僅僅3萬元,最終滾到了70多萬。
陷阱五:那些坑家長的大學生
其實說了這麼多網絡貸款的陷阱,最大的應該在這裡——一群坑爹的孩子。“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看到别人用蘋果手機,我也想買一個”,趁年輕穿的漂亮一點有什麼不對?确實沒有什麼的不對,可是卻讓父母來為你的虛榮心買單。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用來形容他們再合适不過了。根據調查,大學生網絡貸款的用途,大都是旅遊、買衣服、買電子産品等等,真正拿去創業或者交學費的少之又少,當然現在又發現了拿去博彩和炒股的。
四、校園貸款的慘痛案例
1、馬某,女,我校某專業2015級學生。該生男朋友騙其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在網絡上借貸20餘萬元,現在各信貸中心通過律師事務所對馬某發出催款信息。事情發生後,該生家長與其男朋友聯系還貸事宜,其男友卻以馬某是自願行為拒絕還款。馬某因承受不住借貸催款人員的壓力及擔心會有人身安全問題,現已辍學。
2、謝某,男,我校某專業2014級學生。該生入學以來,無故曠課超過50學時,長期私自住在校外。2015年,謝某以“微創業”的名義騙取同班同學李某和龍某在“名校貸”官網分别貸款10000元,導緻李某和龍某多次收到逾期催款電話,嚴重影響到他們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同時,謝某放貸給同專業同學孫某和黃某,并收取高額利息,在學生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至今無法聯系上其本人。
3、姚某,男,我校某專業2013級學生。姚某以“家人給自己打錢”、“不能辦理工商銀行卡”、“沒有網銀”等理由先後騙取室友彭某、同班同學劉某及好友14級劉某和13級于某4人為其辦理工商銀行儲蓄卡,并綁定姚某的手機。姚某利用每張銀行卡先後向工商銀行均貸款6000元左右,造成了被騙的4位學生在銀行信用被拉入黑名單,5年内不能向任何有關信用的機構貸款。姚某本人現在外實習工作還貸。
據初步統計,我校學生在工商銀行網絡貸款達955人次,貸款總金額達543883.74元。
五 如何避開陷阱?
網絡貸款再怎麼不規範,隻要不去觸碰就不可能掉進陷阱裡去,如果實在需要貸款,一定要和家長商量好,與正規金融機構進行貸款。
六 出現問題怎麼解決?
如果已經貸款,并出現了債務危機,必須馬上向學校、向家長彙報,協商處理此事。律師建議:解決方案為首先向公安局國保支隊報案,立案後找律師給借款平台發送律師函,停止利息,然後再由本人和律師共同找貸款平台協商處理。
七 結語
網絡貸款,屬于互聯網金融的一部分,應該也算一種必然産物,可現在情況确實有些混亂,網絡的開放性,導緻了國家在監管上存在一定的困難,所以短時間無法改變現狀。在這裡,隻能提醒大學生們提高警惕——理性消費,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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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學籍預警管理辦法》節選
第九條 嚴格學籍管理
1.嚴格降級和退學制度,每年9月份進行學籍處理。
2.學年度學習結束後,各教學環節累積不及格學分達到以下情形者予以降級:
大一年級30(含)學分以上;
大二年級40(含)至60(含)學分;
大三以上年級50(含)至60(含)學分。
3.凡在校學習期間,各教學環節不及格學分累積超過60學分者,一律作退學處理。
第十條 實施學籍預警
1.每年2月份進行降級預警和退學預警。
2.各教學環節累積不及格學分達到以下情形者予以降級預警:
大一年級15(含)學分以上;
大二年級20(含)至40(含)學分;
大三以上年級25(含)至40(含)學分。
3.各教學環節不及格學分累積超過40學分者,進行退學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