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關于組織開展2015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15-10-26 點擊數:

各團總支:

由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共同主辦的2015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于2015年9月正式啟動。現将《關于組織開展2015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各二級學院團總支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選拔并登錄設在中青在線的活動官方網站(http://star.xiaomei.cc/)進行報名,團委報名截至交材料時間為2015年11月16日。請各二級學院團總支及時将學生的事迹材料和所在學院關于本次活動的有關宣傳報道材料(包括樣報、樣刊、網絡截屏等),以紙質材料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報送校團委。電子郵箱:hncytw@163.com

共青團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委員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關于組織開展2015年尋訪“中國大學生

自強之星”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學校部、學聯秘書處,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團委學校部、學聯秘書處:

為在當代大學生中樹立一批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進一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将共同主辦2015年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

承辦單位:中國青年報社、中國高校傳媒聯盟

協辦單位: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

官方網站:中青在線

二、活動時間

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

三、活動主題

“青春自強•勵志華章—我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代言”

四、尋訪對象及獎勵

(1)“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獲得榮譽證書和10000元“中國大學生新東方自強獎學金”;

(2)“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100名,每人可獲得榮譽證書和5000元“中國大學生新東方自強獎學金”;

(3)“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獎獲得者800名,每人可獲得榮譽證書和2000元“中國大學生新東方自強獎學金”。

五、報名條件

1.普通高校(含民辦、高職)全日制本、專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熱心公益,樂觀向上;

3.在愛國奉獻、道德弘揚、科技創新、自主創業、志願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當代大學生中能夠起到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園媒體或其他社會媒體上有過相關報道或介紹,取得較大反響;

5.往屆“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和“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标兵”不再參加本次活動,“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獎”獲得者不受此限。

六、活動安排

今年的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将推動構建“全國-省-校”三級活動體系。各省級團委、高校團委要以“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尋訪活動為契機,舉辦省級、校級尋訪“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各省級團委向團中央推報的“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人選應從各省級“大學生自強之星”中産生;省級“大學生自強之星”候選人應從各高校“大學生自強之星”中産生,且省級“大學生自強之星”名額分配應覆蓋到所在範圍内的所有高校,具體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和自主報名階段(9月中旬-11月15日)

1.各省級團委、高校團委根據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級尋訪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廣泛進行宣傳發動。省級、校級尋訪“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統一經由“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報名平台進行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學登錄“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官網(http://star.xiaomei.cc/),點擊“我要報名”,注冊或使用手機動态密碼登錄青雲網報名系統後,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交至後台,提交完成後即為網絡報名成功。

3.報名成功的學生須最晚在11月15日前開通新浪微博,關注“大學生自強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強之星#話題下發布發布個人事迹簡介(自己撰寫,300字以内)和以建構清朗網絡空間為主題的文明宣言,并@大學生自強之星@共青團中央學校部,獲得不少于30個轉發支持。

4.報名成功的學生還須關注“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微信公衆号、“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微信公衆号、“橙心城意”微信公衆号,點擊“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微信公衆号菜單第一項“尋訪自強之星”,進入2015年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簡介,轉發該微信至朋友圈,在發布時配文字說明:我是****學校(學校名稱)**(參選人姓名),正在參加團中央與全國學聯主辦,中國青年報社承辦,新東方協辦的2015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校級尋訪階段,我的網絡文明宣言是****!請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點贊!須集齊不少于30個贊。

5.集齊微博、微信的轉發和點贊後,報名學生須将活動報名表(活動官網進行下載)、微博微信轉發和點贊截圖統一發送至所在高校團委指定郵箱,作為參加校級尋訪“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的材料。

(二)校級尋訪推介階段(1116日至125日)

各高校團委根據制定的活動實施方案,開展校級尋訪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各高校團委活動負責人要對所在學校報名學生信息進行審核(重點審核基本資料和事迹情況的真實性、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獲得不少于30個原創新浪微博好友轉發支持和30個微信點贊),同時,通過一定方式和程序尋訪産生一批校級大學生自強之星進行表彰,并擇優推介産生省級大學生自強之星人選,經公示後報送至省級組委會(具體安排由省級團委進行部署)。各高校團委活動負責人可加入校級自強之星交流群,群号為122203040

(三)省級尋訪推薦階段(12月6日至12月26日)

各省級團委根據制定的活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省級尋訪“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通過一定方式和程序尋訪産生一批省級“大學生自強之星”進行表彰,并擇優推介産生“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後,各省級組委會根據本通知附件中規定的名額,于12月26日前正式向全國組委會提交“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及提名獎推介人選。省級團委報送的材料應包括:推薦名單彙總表、被提名者的推薦表(須注明事迹類别)和推薦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關宣傳資料。所有材料均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到組委會郵箱(chinaselfstar@qq.com)。各省級團委活動負責人可加入省級自強之星交流群,群号為284933264。

(四)全國尋訪階段(2016年1月上旬-2月下旬)

1.全國組委會将通過“中華全國學聯”微信平台發起對各省級團委推薦的110名“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績将占到“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标兵”評選最終成績的30%。

2.全國組委會将組織有關專家召開“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标兵”評審會,評審會成績将占到“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标兵”評選最終成績的70%。

3.全國組委會将根據網絡投票成績和組委會評審成績,在110名“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中最終确定10名“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标兵”,并通過中華全國學聯微信平台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通過活動官網(http://star.xiaomei.cc/)、《中國青年報》、團中央學校部微信平台、全國學聯微信平台進行最終公布。團中央、全國學聯将擇期舉行頒獎儀式。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推動“三級活動體系”構建。各地、各高校要以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為契機,強化領導,整合資源,按照時間節點認真推動開展省級、校級尋訪“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組委會将根據各地、各高校開展情況評選出若幹省級團委和高校團委,授予2015年度“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尋訪活動優秀組織獎,并頒發獎牌。其中,各省級團委可推薦1所校級“優秀組織獎”候選高校。申報省級、校級“優秀組織獎”的單位須舉辦過省、校本級的自強之星尋訪活動,并提交活動開展情況報告,同時連同有關附件材料發送至組委會郵箱chinaselfstar@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自強之星省級、校級優秀組織獎申報)。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不斷擴大活動影響力。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平台加強活動各個階段的宣傳,擴大活動影響力。在省級、校級尋訪活動結束後,各地、各高校要及時将本地、本校尋訪産生的省級、校級“大學生自強之星”名單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配圖)發送至chinaselfstar@qq.com。活動官網将設置專區,對各地、各高校尋訪結果進行公布和推介。組委會也将選擇部分優秀典型事迹在《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團中央學校部、全國學聯、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新東方等官方微信平台進行宣傳展示。同時,組委會今年将繼續設置“全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校媒好新聞獎”。各省、各高校校媒記者采訪本地、本校“自強之星(候選人)”的稿件刊發後,可将稿件鍊接和原文及時發送至郵箱:chinaselfstar @qq.com(郵件主題标注為:校媒好新聞獎)參與評選。刊發平台可以是微博微信等自媒體,也可以是校園網、校刊等校内媒體,刊發在其他社會媒體上的稿件将優先考慮獲獎。

3.創新機制,打造品牌,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和踐行。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創新機制,挖掘内涵,通過舉辦“自強事迹分享會”、自強之星在線訪談、自強事迹微電影微動漫、組織自強之星(候選人)開展志願實踐活動等各類形式挖掘活動附加價值,加強對大學生自強之星典型事迹的宣傳,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和踐行。

未盡事宜請聯系中國青年報社、團中央學校部聯系。

中國青年報社

聯 系 人:趙 立

聯系電話:010-64098338

電子郵箱:chinaselfstar@qq.com

團中央學校部

聯 系 人:高 琦

聯系電話:010-85212282

電子郵箱:xuelianban@126.com

附件:2015年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名額分配表

共青團中央學校部 全國學聯秘書處

2015年9月9日

附件:

2015“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名額分配表

省 份

名 額

省 份

名 額

提名獎

自強之星

提名獎

自強之星

北 京

30

5

湖 北

40

5

天 津

21

3

湖 南

31

5

河 北

26

3

廣 東

37

5

山 西

23

3

廣 西

18

3

内蒙古

18

3

海 南

9

2

遼 甯

35

4

四 川

33

5

吉 林

29

4

重 慶

27

3

黑龍江

26

4

貴 州

16

2

上 海

40

5

雲 南

15

2

江 蘇

42

5

西 藏

16

2

浙 江

27

3

陝 西

27

5

安 徽

29

4

甘 肅

19

3

福 建

25

3

青 海

16

2

江 西

21

3

甯 夏

16

2

山 東

37

4

新 疆

12

2

河 南

33

4

兵 團

6

2

總計

自強之星(110名)

自強之星提名獎(8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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