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實驗室工作,包括實驗室教學、科研、實驗室建設和實驗室管理(含人員、儀器設備、材料、場地、技術和情報的管理)。
2、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負責教學計劃的實施。
①組織實驗教學指導書的編寫、審定;
②安排本室各階段實驗教學任務;
③組織實驗教學改革,在全部開出大綱(或教學計劃)規定的實驗的基礎上,不斷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④組織新開實驗的審核和驗收,不斷提高實驗的開出率。
3、領導制定實驗室建設規劃。
①制定實驗室總體發展規劃;
②制定年度建設計劃;
③制定儀器設備及實驗器材購置計劃和維修計劃;
④制定實驗室所需的家俱計劃;
⑤制定實驗室房屋修繕計劃。
4、抓好實驗室隊伍建設。
①制定實驗室隊伍建設規劃,培養計劃和實施計劃,使實驗人員逐步成為精通有關實驗原理、方法技能的專門人才;
②組織本室人員開展與實驗教學有關的内容、技術及裝置方面的改進、改型和研制開發等技術活動;
③明确實驗室人員的崗位分工,組織對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考核;
5、了解有關科研任務并協調科研實驗。
①掌握科研課題對本實驗室的要求;
②為科研實驗提供相應的設備與器材;
③選擇合适的實驗人員參加科研實驗;
④組織實驗人員撰寫科研論文。
6、按時按規定上報上級實驗教學及實驗情況的各種信息和材料。
7、搞好實驗室的其它管理工作。
①組織制定本室有關制度實施細則;
②定期檢查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等情況,不斷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檢查低值易耗品的消耗情況,杜絕浪費;
③抓好本室的安全和衛生工作,嚴格要求學生和實驗人員,養成安全操作、文明管理的良好習慣;
④完成學院及各系及主管部門布置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