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學校國際化水平,鼓勵和支持教學科研人員加強與國(境)外高校及科研機構合作,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報送2019年教學科研人員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年度計劃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将2019年教學科研人員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年度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學科研人員出國開展科研和學術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學術訪問、參加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以及執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
二、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應持因公護照。出國批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
三、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學術交流合作的經費來源是學校相關專項經費或已有科研項目的專項科研經費。應執行經費先行審核制度,嚴格按照有關經費管理辦法和制度執行。
四、校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厲行節約、務實高效”的原則,合理制定教學科研人員出國開展學術交流的年度計劃,填報《2019年教學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年度計劃表》(見附件),于2018年12月25日前紙質稿(領導簽字并蓋章)報送至我處,電子稿發送至郵箱249751049@qq.com。
五、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參加學術交流除本次報送年度計劃以外,報批手續及相關材料請在拟定行程日前2個月報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以便因公臨時出國各項手續能在出發日之前順利完成。
六、自2017年起,所有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學術交流的任務都需要經教育廳審核,如本次未報年度因公臨時出國計劃,将視為無計劃,教育廳不受理不在計劃内的因公臨時出國的任務,我處亦不接收未報計劃的因公臨時出國報批材料。
聯系人: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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