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學院學生工作會議制度,達到交流工作、解決問題、相互學習、促進工作的目的,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參加人員
全體輔導員。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學院黨政領導、班主任、黨團重要學生幹部以及相關人員參加。
二、召開形式
1.傳達精神,通報情況。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和工作指示,對各自負責工作取得成績和存在問題進行通報。
2.總結工作,布置任務。對前一階段工作進行總結,突出工作落實效果,安排部署下一階段任務,明确工作要求。
3.理論學習,經驗分享。學習上級精神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文件,針對學生管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讨,互相交流學習。
4.參觀調研,實踐鍛煉。适時可組織輔導員赴兄弟院校觀摩學習。
三、會議内容
1.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學風建設與學生日常管理
3.學生黨務工作與共青團工作等
4.心理健康教育、網絡思政與危機應對
5.公寓管理、學生資助評獎推優工作
6.招生與就業工作、思政研究及其它
四、召開程序
1.工作會議原則上兩周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征得學工負責人同意可臨時召開,學工辦主任負責輔導員會議的召集和組織。
2.與會人員要按時到會,會前做好簽到、總結發言和相關材料準備,開會期間應關閉手機或者靜音,無特殊情況開會不得請假。
3.會議内容要做好詳細記錄,會後要認真落實并及時向學院分管領導反饋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