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充分調動廣大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奮發成才的積極性,培養大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促進大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根據《中國普通高校德育大綱》、《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綜合素質測評對象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專科學生。
第三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是學生評定獎助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以及推薦入黨、專科升本科、畢業生就業等所有評比和組織推薦的主要依據。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實施要求
第四條 學院成立以黨總支書記為組長,黨總支副書記、學工辦主任、學生輔導員以及班主任為成員的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本着公平、公正原則,真實地反映學生綜合情況。
第五條 各班級成立以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為指導,成員由班團幹部4人、寝室長3人及黨員、普通同學代表2人共9人組成的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班級綜合素質測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第六條 學生綜合素質的測評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在每學年開學的第一個月内完成并公布成績。
第七條 綜合素質測評滿分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素質18分,專業文化素質65分,身心素質7分,能力水平10分。學生畢業時總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為其各學年所得成績的平均值。
第三章 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
第八條 思想品德素質 18分
(一)愛國愛黨愛校,集體榮譽感強。(2分)
凡是屬于重大違紀現象,并對院、班級造成重大影響的狀況的酌情扣分,校級通報批評、警告處分、留校察看分别扣0.5、0.8、1分/次。院級通報批評、警告處分、嚴重警告處分扣0.2、0.5、1分/次。
(二)遵紀守法,顧全大局,有原則性和正義感。(1分)
有打架、鬥毆、偷竊等違法行為,受院級或校級通報批評的扣綜合測評分1分/次。
(三)思想進步,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與活動。本學年内政治學習與學院集體活動缺席扣0.2分/次,直至扣完2分為止(2分)。
1.本學年度在團培、黨培過程中無故缺席扣0.3分/次,遲到、早退者一次扣0.2分/次。(可重複扣分,最高扣2分)
2.對于學生黨員,凡學生黨支部大會、院要求黨員參加的活動無故缺勤扣0.3分/次,
遲到、早退者扣0.2分/次。(可重複扣分,最高扣2分)
(四)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為樂,為人誠實,講究公德。(1分)
(五)積極參加公益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1分)
1.本學年參加公益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1次得0.3分,2次得0.6分,3次或3次以上得1分。(這裡的社會實踐活動參加次數以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記錄為準)
2.本學年對規定參加的志願者活動拒絕參加或态度不認真的扣0.2分/次。
3.本學年度未交暑期“三下鄉”實踐報告者扣綜合測評0.3分/次。
(六)參加黨校、團校學習并合格0.8分,被評為優秀學員者加0.2分。(1分)
(七)個人文明素養高,宿舍文明建設有成效。(10分)
1.基本分(6分)
(1)遵守勞動、衛生制度,有良好的勞動态度,能配合學校、班級、寝室其他同學搞好文明教室、文明寝室建設工作(2分);
(2)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個人内務整齊,無不整理個人行李和内務行為(2分);
(3)寝室内無私拉亂接電源電線、網線、賭博及使用大功率電器違紀違規行為(2分)。
2.加分(最高4分)
(1)一學年内寝室被評為學院以上“文明寝室”,所在寝室成員每人每次加0.5分,寝室長另加0.2分;
(2)一學年内寝室被評為學院以上“表揚寝室”,所在寝室成員每人每次加0.2分;
(3)一學年内寝室兩次被評為學院以上“最佳寝室”,所在寝室成員每人直接加2分。
3.扣分(最高扣滿10分為止)
(1)未疊被子扣0.5分/次;
(2)睡懶覺、門前“三包”差、亂倒、亂扔、亂潑,走廊上亂擺放電腦箱、自行車、鞋架、衛生工具等,扣 1分/次;
(3)勞衛大檢查中發現未進行内務衛生整理、私自換鎖或自鎖的寝室扣2分/次;
(4)有熱得快、晚歸、男女串寝、亂張貼、外賣入寝等違紀行為扣3分/次;
(5)有電熱杯、電熱壺、電爐、取暖器、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在寝室裡做飯菜、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偷電等,私拆家具、養寵物、上課時間在寝室打牌賭博、晚寝缺席扣5分/次;
(6)在寝室做飯菜、經商、在三大檢查中态度惡劣、拒檢扣5分/次;
(7)留宿異性、外宿扣10分/次,同時按學校違紀頂格處分。
第九條 專業文化素質 65分
(一)專業思想和學習目的明确。(1分)
(二)各科學習成績在班級排名。(55分)
班級總分排名 |
5% |
6-15% |
16-30% |
31-70% |
71-90% |
91-100% |
得分 |
55 |
53 |
48 |
42 |
38 |
35 |
(三)英語、計算機統考通過規定的相應級别。(2分)
本學年英語過四級得0.8分,過六級再加0.2分;計算機通過規定的相應級别得1分。
(四)選修人文、公共藝術類課程并合格 。(2分)
本學年選修人文、公共藝術類課程并合格1門、2門(含以上)分别加1、2分。
(五)遵守學風建設相關規定,積極參加學風建設活動(5分)(具體參照學習部考核材料,扣滿5分為止)
1.上課、早、晚自習遲到、早退扣1分/次,缺勤扣2分/次
2.晚自習時間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扣1分/次
3.手機未入袋扣1分/次,帶模型機2分/次
4.請人代.每次扣2分/次
第十條 身心素質 7分
(一)體育成績達标,積極參加體育活動。(3分)
1.基礎分1分(體育測試達标者加1分,不達标不加分)
2.本學年度參加通過院部初選參加校級比賽者加0.3分。(多次參加比賽不重複加分)
①成為我院籃球隊隊成員每人加0.2分。代表我院參加學校比賽獲得前8名的隊伍成員每人另加0.2分,獲得前4名的隊伍成員每人另加0.5分。獲得個人獎項加0.1分/人,如獲院籃球比賽的mvp榮譽者。
②成為我院辯論隊成員每人加0.2分。代表我院參加校賽獲得一二三四等獎的隊伍成員每人另加0.6、0.5、0.4、0.3分。獲得校級優秀辯手或最佳辯手者另加0.2、0.3分/人。
③在本年度校運會中,獲得第1名者加1分/次,獲得2、3、4、5、6、7、8名者依次加0.8、0.6、0.5、0.4、0.3、0.2、0.1分/次。
4在比賽中被評為校級“先進個人”“優秀運動員”另加0.3分/次,在比賽中被評為院級“先進個人、優秀運動員”另加0.2分/次。
(二)心理健康。(4分)
樂觀大度,人際關系良好,無不良習慣與嗜好(2分);積極參加大學生心理健康協會(1分)或其它社團組織與活動,團隊意識強(1分)。
本學年在各協會舉辦的活動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别加0.5分/人、0.4分/人、0.3分/人,其他獎加0.1分/人。 (若以團隊形式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獲得一二三等獎,團隊成員每人都加相應分)
第十一條 能力水平 10分
(一)獲得省、市級以上各類獎勵或成果。(3分)
1.本學年參加國家級各項比賽活動獲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别加4分、3分、2.5分,其他獎項加2分。
2.本學年參加省級各項比賽活動獲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别加3分、2.5分、2分,其他獎項加1.5分。
3.本學年參加市級各項活動獲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别加1.5分、1分、0.8,其他獎項加0.5分。
4.本學年獲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産黨員加3分。
5.本學年在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了學術論文、調查報告或專業作品,學術論文每篇2分,其它每篇1分。此項最高分3分。
(二)獲得校、二級學院級各類獎勵或成果。(2分)
1.參加校級各項活動獲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别加1分、0.7分、0.5分,其他獎項加0.3分,校級優秀實踐報告加0.5分。(所謂校級活動為校團委、社聯或學校機關為主辦方舉辦的活動)
2.參加院級各項活動獲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别加0.5分、0.4分、0.3分,其他獎項加0.1分。
3.在本學年獲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支部書記者加1分;獲優秀黨支部的黨支部書記加1分、支部委員加0.8分、其他人員加0.5分;獲十佳大學生黨員在優秀共産黨員的基礎上另加0.5分。
4.通報表揚(以發文為依據),校級加1分/次,院系級加0.5分/次。
5.凡在本學年“創新性研究性項目” 中獲國家級、省級、校級的立項的項目所在小組成員每人分别加3分、2分、1分,項目組長另加0.5分。被評為“優秀項目”的小組成員另加0.5分/人,未結題的項目小組成員扣1分/人。
6.在《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生工作簡報》錄用1篇稿件,在《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報》、《城院心理健康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團訊稿、錄用廣播稿、入選團委網站名單等滿足其中一項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過1分)
7.在本學年度被評為學習标兵加0.5分/次。
8.在本學年度,獲“優秀青年志願者”,“優秀青年志願者個人組織獎”的個人,校級加0.5分,院級加0.3分;獲“優秀工作者”的個人,校級加0.3分,院級加0.2分。(此項加分不超過1分)(優秀青年志願者、優秀青年志願者個人組織獎和優秀工作者不重複加分,可取最高分)
9.在本學年内參加黨校培訓、團校培訓過程中擔任小組長的同學另加0.1分/人。
10.由學校組織的以院系為單位參加的大型比賽,所有參與成員加0.2分,另根據獲獎情況按校級獎勵加分。
11.其它非等級類獎項說明:
①特等獎加分在原有一等獎的基礎上另加0.2分;
②獲十佳大學生提名獎加0.8分/人,獲十佳大學生稱号另加0.2分/人。
③對于所規定的非等級獎項加分存在疑惑的可向學工辦提出申請,由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确定最終的分值。此項最高分2分。
(三)獲得各類技能證書。(2分)
參加本學年國家統一組織的、學校組織的各類資格證書(如心理咨詢師證、會計證、駕駛證、程序員證、導遊證、律師證、朋輩心理輔導員結業證等)考試并合格,每證0.5分。此項最高分2分。
(四)擔任校、院、班級學生幹部、學生軍訓教官,認真履行職責,業績突出。(2分)
1. 本學年擔任學校、二級學院、班級學生幹部,工作成效顯著,加1-2分(校級學生幹部是指校團委會、學生會、社團聯合會、樓棟長)。
a.本學年擔任班長、團支書的由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綜合給分0—2分,其他幹部由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綜合給分0—1分,再根據幹部實際表現情況,由學工辦讨論、考核決定最終得分。在本年度如果所在班級被評為校級“優秀班集體”、“優秀團支部”其班長、團支書加0.2分,院級“優秀班集體”班長、團支書加0.1分,如果所在班級被評為省級“優秀班集體”班長、團支書加分與主席團一緻。隻擔任一學期則按總分減半,兼職者不得重複加分。
b.校、院學生幹部加分,由學工辦審核評定,院團學會幹事可酌情加1分,院團學會部長、副部長、校團委學生會幹部可酌情加1.5分,院團學會主席團成員和校團委學生會主席團可酌情加分2分。兼職者不得重複加分,隻擔任了一學期則按總分減半,若上期是院幹,下期為校幹的,則每期各加一半。
c.學生黨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根據組織部考核結果,最高0.5分。
d.副班根據其工作表現,由院領導老師審核,酌情加1-2分每人。
e.棟長、樓長經學工辦考核情況可酌情加1-1.5分。
注:校幹、院幹、班幹、協幹不重複加分,分值取最高值,樓長和幹事重複加分。(宿管在獲得優秀組織獎的基礎上,幹事以外樓長加滿1.5分),本條分數最終由學工辦給定。 2.大學生心理健康協會、會龍讀書社、校内其他各社團協會主要幹部、校報編輯記者、播音員、校衛隊、禮儀隊、國旗班成員所有幹部,可酌情加0.5-1.5分。
a.在本學年得到二級院(系)及以上部門認可,有意義的大型活動(迎新及迎新晚會、歡送晚會、元旦晚會、體育文化節等)的主要組織者和策劃者,加0.5分/次,演員等加0.3分/次,主要協作人員(含禮儀小姐)0.2分/次、化妝組0.1分/次等。
b.校級、院級大型活動(迎新晚會、歡送晚會、元旦晚會)正式主持:加0.5分/次。
c.參加院組織的安全巡邏0.5分/學期1分/學年。無故缺席早退,遲到者扣0.2分/次。
3.加分由學生工作部(處)、團委審核認定,二級學院學生幹部加分由二級學院學工辦審核認定。兼職者不得重複加分。
(五)校、二級學院大型活動的主要策劃者、校報學生幹部工作業績突出,被評為優秀心理幹部、優秀心理會員、朋輩優秀學員、優秀宿管幹部、優秀棟長、優秀樓長、優秀寝室長等此項1分。
第十二條 下列情況從總分中扣分
(一)受學校、二級學院通報批評扣2分/次。
(二)違紀處分扣5-15分。
警告處分扣5分,嚴重警告扣8分,記過處分扣12分,留校察看處分扣15分。
(三)考試考查成績不及格、重修扣2-16分。
本學年考試考查成績不及格、重修門數每門扣2分,8門及其以上的扣16分。
(四)曠課、升旗儀式、班團活動缺席扣1-12分。
本學年中曠課1課時扣1分,升旗儀式缺席1次扣1分,班團活動缺席1次扣2分,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扣完12分為止。注:1.凡在本學年内每學期期末考試考查中,補考,重修者,有違紀記錄的一律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三條 本條例由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學工辦負責解釋。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